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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桃坞中心小学校2022-2023学年度 第一学期“阳光体育1.5小时”实施方案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1-09 20:56:32浏览次数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为准绳。以2022年修订的《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》中提出的“不得将体育与健康的课时挪作他用。应利用体育活动课、课间操及其他综合性文体活动等,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(正常天气)不少于1.5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”这一文件精神,树立“健康第一”的现代健康理念,大力推进学校体活动,全面实施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,我校继续蓬勃开展“阳光体育1.5小时活动”。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,培育学校的体育精神,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,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1.5小时的体育活动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1、领导小组(负责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。)

组 长:王* 副组长:平*

组员:体育教师和各班班主任

2、安全保障小组(负责学生安全及检查评比工作)

组长:方**

组员:马*、陈*、胡*、尤*、支**

3、技术指导组(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)

组 长:马*

组 员:各班班主任及体育组老师

4、器材组(负责体育器材的购置及管理工作)

组 长:朱*

组 员:徐**、倪*

三、活动主题

“我健康我阳光我成长我快乐”

四、活动要求

“人人有项目、班班有活动、周周有安排、月月有比赛”

五、具体项目及时间安排

第一部分:体育与健康课(40分钟)

第二部分:大课间活动(30分钟)

1、广播操(时间10分钟);师生随着音乐轻轻的走出教室下课,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来到操场,随音乐整队师生共做广播操;

2、学校自编素质操(时间10分钟)

3、分班开展自选体育活动(时间10分钟);

活动项目有:长绳、短绳、踢毽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游戏等。

第三部分:综合素质活动(时间30分钟)

第四部分:周三12:10--12:40全校户外体育锻炼(30分钟)

六、活动原则

1、全员参与性原则:没有特殊情况,体育与健康课、大课间活动、综合素质活动时间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。

2、每天1.5小时原则:为确保学生每天1.5小时的锻炼时间,我校安排体育课40分钟(一、二年级每周4课时,三~六年级每周3课时),大课间活动30分钟,综合素质活动30分钟,因周三没有综合素质活动,周三中午12:10--12:40组织学生到操场进行体育锻炼。

3、安全性原则:在设计活动时,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,场地因素,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,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,在带班活动时,班主任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。

七、活动要求

1、开足体育课,上好体育课。每一名体育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节体育课,组织好每一节体育课的教学活动,任何体育教师不得把体育课上成放羊式教学。

2、坚持每天上午二节课上课前做一次眼保健操,在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做一次眼保健操。做眼保健操时由该课的任课教师负责该班的眼保健操检查,常规检查的学生要做好检查记载。

3、组织开展好上午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及综合素质活动。活动做到内容落实、地点落实、人员落实。学校把落实学生每天1.5小时体育活动工作,纳入学校对各年级段、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综合考核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,加强督导检查。同时,把这项工作,列到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常规中,定期进行检查、督促,使保证学生每天1.5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。

4、学生在各年级段的统一安排下开展体育活动,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、班级有活动、周周有安排、月月有比赛。定期举行各种小型竞赛活动。通过竞赛活动的举办,促进活动的正常开展。

八、活动保障

1、认真学习,转变观念,达成共识

以贯彻新课程理念为主旨,组织老师认真学习2022年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文件精神,进一步学习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、认真理解“每天锻炼1.5小时,健康工作五十年,幸福生活一辈子”的现代健康理念,深刻反思自己,了解学生发展之需,使广大教师深刻体会到:拥有健康才能拥有明天,热爱锻炼就是热爱生命,在深化课程改革,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中,注入快乐体育的全新理念,确立合作、竞争、快乐、主动、健康发展的体育工作观。

2、加强领导,保证时间,形成制度

强化活动的领导与管理,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,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、过程与评价上形成有效管理,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体艺课程资源,不断丰富和发展活动的内涵,不断提升活动水平。

3、全员参与,注重评价,强化激励

坚持学生全员参与,学校领导紧密配合,教职工全员协作,突出活动的评价作用,对先进班级和个人予以适时激励,并将各种评价资料存档,作为学期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,纳入领导、班主任、老师、学生系列考评中,凡未落实学生每天1.5小时体育活动的班级,不得评为优秀班级,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;凡是不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班主任,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;凡不积极参加每天1.5小时体育活动的学生,不得评为三好学生,以保证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。

苏州市桃坞中心小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.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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